石门小镇

搜索
横幅2
查看: 17178|回复: 0

[社会] 2021石家庄西郊供热空置费退费通知

[复制链接]

47

主题

6

回帖

167

积分

LV.9级

Rank: 9Rank: 9Rank: 9Rank: 9Rank: 9

积分
167
发表于 2021-4-8 15:35:4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河北石家庄

根据《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》和《关于主城区居民住宅暂不用热空置房不收取采暖费的通知》(石发价格〔2020〕662号)有关条款,现将我公司退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第一条:退费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

  1.用户交纳空置费凭证。发票、回单、收据或网上缴费截图等已缴费凭证纸质证明(串联用户需出具本年度采暖季国家电网打印纸质版电表明细盖章),如已开具发票应将原发票退回。

  2.用户身份证复印件。如是代办人办理的,需提供房屋产权证书(或租凭合同)、用户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,用户本人给代办人签署的委托授权书。

  第二条:退费流程

  1.宣传告知。2021年4月1日至4月15日,我公司将通过微信公众号、短信等方式,向已办理空置房申请并交纳空置费的用户推送空置费退费办法。

  2.资料收集。2021年4月16日至4月30日,空置房用户向我公司提交退费申请及第一条要求的证明材料。

  3.资料审核。2021年5月4日至5月22日,我公司对用户提交的退费资料进行集中审核。

  4.退费办理。2021年5月23日至6月15日,在我公司收费大厅以现金方式向用户集中退费。

  5.查漏补缺。2021年6月16日至6月25日,对前期因各种原因未办理空置房退费的用户,进行查漏、集中办理。逾期不再办理。

  6.对于已缴纳本年度空置费的用户也可用于抵扣后续采暖季供热热费。

  温馨提示:对资料不全或采暖季有人居住不符合空置房认定标准的用户,不予退费。

  服务热线:0311-85201100(西郊)、0311-85200088(西岭)


本版块部分信息来源于:河北新闻网;石家庄新闻网;石家庄日报;(转载目的是为了传递更多信息)如有用户转载的内容(包括但不限于文字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)未经授权,请您联系用户或者管理员给予删除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回复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