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家庄 6条 载货汽车通行新规定:
1. 2021年5月20日起实行;
国五(含)以上排放标准的中型、 重型载货汽车(包含专项作业车),
允许24小时通行。
三环路 、(含主路 辅路)、古城西路 、友谊北大街、
(古城西路以北)、学府路、 107国道、(古城东路以北)、古城东路。
2. 国五(含)以上排放标准的中型、 重型载货汽车、(包含专项作业车),
在23:00 - 次日5:00时段
允许通行二环路(不含以外道路)。
3. 新能源中型、重型载货汽车、(包含专项作业车),
在平峰时段(9:00 - 17:00;19:00 - 次日7:00)
允许通行二环路(不含主路)以内道路
(裕华路、中山路、维明街、青园街、城市高架、双向两车道及以下道路除外)
不受尾号限行限制。
4. 新能源轻型、微型载货汽车、(包含专项作业车),
在平峰时段(9:00 - 17:00;19:00 - 次日7:00)
允许通行二环路(含)以内道路,不受尾号限行限制。
5. 对确需通行二环路(含)以内道路的城市物流配送火车(新能源火车除外)
以及其它确需通行禁行时段、路段的载货汽车,可通过线上自助办理通行证。
城市物流配送火车是指,在城市市区内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箱式货车和封闭货车。
箱式货车和封闭货车布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、工程运输车。
6. 过境石家庄市的外埠(非冀A号牌)中型、重型载货汽车,
可绕行新元高速、石太高速、青银高速、绕城高速、三环路及以外国省道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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